TESTA0002664446
(第7428次登录)
1、 起息基点金额为1000元,计息金额=电子账户余额 - 起息基点金额;
2、 存入资金持有期计算单位:1月=30天,1年=360天;
3、 预计收益=增值收益率*计息金额*该档存入资金持有天数/360;
4、 预计总收益等于资金持有期内所有预计收益的累计总和;
5、 若某个存入资金持有期内,电子账户余额低于e存起息基点金额,则该档期内已存续时间按活期基准利率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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